合同债权转让有什么条件
合同债权转让,是指债的关系不失其统一性,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将其债权转移于第三人享有的现象。债权让与,是指不改变债权关系的内容,债权人通过协议而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的行为。其中,馈权人称为让与人,第三人称为受让人。那么合同债权转让有什么条件,以下由诉宁网小编为您一一解答,希望对您有所帮助。
一、合同债权转让有什么条件
在债权部分转让情况下,受让人作为第三人将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,与原债权人共同享有债权。不管采取何种方式转让,都不应增加债务人的负担。债权转让需要满足以下条件:
1、须有有效的债权存在。如果债权不存在,则转让行为无效。作为转让人只担保债权的存在与否,但不担保债务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。因此诉讼时效已过的权利同样可以作为转让的对象。
2、转让的合同权利须具有可让与性。
3、转让双方之间须达成书面的转让协议,双方签字认可。
二、债权转让与赠与合同的区别是什么
1、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,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。
2、债权转让基于原合同,受让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债权转让是债权请求权的转让继尔是财产所有权的转让,与这相随的一些合同义务的转让。债权转让一般是具有原因的,即转让方与受让方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或其他关系。
三、法律依据
根据《合同法》第79条的规定,下列权利不得转让:(1)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权利。这种类型主要有: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,如雇佣人对受雇人的债权;以选定债权人为基础发生的合同权利,如某个特定演员的演出活动;属于从权利的债权,如保证合同等。(2)按照当事人的特别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。(3)法律规定禁止转让的债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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昭化镇隶属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,位于广元市中部,昭化区西北部,嘉陵江与白龙江在此交汇,介于北纬32°11′至32°22′,东经105°33′至105°48′之间,镇政府所在地位于广元城区以南20公里处,全镇幅员面积41.95平方公里,辖2个社区、8个行政村,截至2017年,昭化镇总人口2.03万人。昭化建制及建城历史已有2000多年,西周时为“昔阝”国都邑,春秋战国是苴国都城,秦灭苴后置葭萌县,是四川最早建县之地,北宋时以宋太祖钦赐““昭示皇恩,以化万民”得名昭化县,直至1959年撤县。民国时置城厢镇,1955年为曲回乡,1985年改建昭化镇。昭化镇境内的昭化古城保存比较完好,是国家级剑门蜀道风景名胜区的重要组成部分,2008年创建成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,2017年6月启动建设昭化古城旅游度假区。昭化镇位于广元市三江新区范围内,京昆高速公路、兰海高速公路、省道205线、县道宝红路、剑昭路等贯穿境内。昭化镇经济产业以农业为主的自然经济,以蔬菜、粮食为主要产品。2016年,昭化镇地区生产总值(GDP)实现7.56亿元,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9996元。昭化镇是四川省历史文化名镇,中国历史文化名镇,四川省第三批“百镇建设行动”试点镇,第二批全国重点镇,全国文明村镇,第二批全国特色小镇。